江西聚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,注冊資本2500萬元人民幣。江西聚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,許可范圍:2-氯-4-氨基苯酚(100t/a)、2-[2-(4-氯苯基)乙基]-2-(1,1-二甲基乙基)-環氧乙烷(300t/a),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1年1月1日。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前,由于市場原因,該公司這兩個產品已停產。2021年1月,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,該公司未申請許可證延期。 該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取得了《宜春市應急管理局關于江西聚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-(3-甲基苯胺基)吡啶-3-磺酰胺35t、10-(2,5-二羥基苯基)-9,10-二氫-9-氧雜-10-膦菲-10-氧化物250t、三苯基氯甲烷800t、丙二酸1000t、維格列汀100t產品升級項目安全條件審查的批復》(宜市危化項目安條審字[2021]2號),于2021年5月11日取得《江西聚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-(3-甲基苯胺基)吡啶-3-磺酰胺35t、10-(2,5-二羥基苯基)-9,10-二氫-9-氧雜-10-膦菲-10-氧化物250t、三苯基氯甲烷800t、丙二酸1000t、維格列汀100t產品轉型升級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批復》(宜市危化項目安設審字[2020]8號),2021年6月8日取得《江西聚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-(3-甲基苯胺基)吡啶-3-磺酰胺35t、10-(2,5-二羥基苯基)-9,10-二氫-9-氧雜-10-膦菲-10-氧化物250t、三苯基氯甲烷800t、丙二酸1000t、維格列汀100t產品裝置(一期)試生產(使用)方案專家審查意見》。 該項目生產過程中涉及的物料包括:4-羥基吡啶、硫酸、發煙硫酸、甲醇、五氯化磷、三氯氧磷、甲苯、丙酮、氨水、鹽酸、間甲苯胺、二氯甲烷、4-(3-甲基苯胺基)吡啶-3-磺酰胺(產品)、10-(2,5-二羥基苯基)-9,10-二氫-9-氧雜-10-膦菲-10-氧化物250t(產品),其中屬于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版)的有:DMF、氨水、丙酮、二氯甲烷、二氯乙烷、發煙硫酸、甲苯、甲醇、間甲苯胺、硫酸、氫氧化鈉、三氯氧磷、五氯化磷、鹽酸、乙醇、乙二醇乙醚、乙酸乙酯、一甲胺。 該項目4-(3-甲基苯胺基)吡啶-3-磺酰胺產品生產過程涉及磺化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。涉及的各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。涉及的甲苯、甲醇、乙酸乙酯、一甲胺、三氧化硫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。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、中毒窒息、灼燙。 |